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问题?

咨询者 : fa107483 - 福建     时间 : 2009-10-20 16:14:56    状态 : 已解决



是这样的,我应聘到一家做小型余热发电设计的私企做发电厂电力设计,可试用期过后,公司依然没有和我们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我想问下,此种做法一般都出于什么样的意图?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律师作如下解答:试用期本身就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开始,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在用工1个月后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从第2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作为劳动者在此情形下,只要掌握证据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了,单位应承担的各种责任就都得承担。

2009-10-20 16:41:59

  []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依法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的意图最主要是;想规避法律责任风险,如不签合同,在劳动者出现工伤.要求交社保的等情况时,不签合同的,劳动者就难于证明与之存在劳动关系的想法.其实公司的这样做法是错误的,并且会给公司带来很大的法律风险,同时也会使员工丧失原有的归属感,对公司的发展很不利,另外,员工应主动要求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以便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不签劳动合同情况下,也可通过其他途径找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2009-10-20 16:57:46

徐印喜   [山东]    18669751878

如果试用期超过了一个月,企业的做法是违法的,企业可能是出于减小人力资源成本的考虑或者不清楚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可以要求单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可以收集证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当然,从另一角度来讲,也有一定的风险。

2009-10-20 18:06:35

林勇柱   [福建]    13600929106

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算,建议你保留一些书面的证据

2009-10-20 20:40:36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