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和企业之间签的实习合同名为《学生顶岗实习培养协议书》中的条款是否有法律效益,合同中的每个月扣押金是否违反法律规定,顶岗实习期限为一年时间是否违法,还有,顶岗实习期间的生活补助低于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水平,是否违法!因为离合同期还有17天时间,我中途辞职并离职了,老板拖欠我的工资和押金,提成都没有给我!我该怎么办才能要回钱!那我的这份《顶岗实习培养计划》里面的条款是否违法,应为条款中规定,如果我中途退出,那我的押金和当月的生活补助就没有了,这样的条款是否违法,因为我合同期未满我就离职了,我能要回我的押金和工资吗?由于我的工资比深圳市的最低工资还要低,我可以要回其中的差额部分吗?我应该怎么办,求解?
1、收取押金违法; 2、生活补助低于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水平违法; 3、扣押提成违法; 4、有权辞职,单位无权扣押金、工资、提成。 你有权要求补足差额。 有争议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
2011-08-02 17:0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