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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维权?

咨询者 : fa261192 - 安徽     时间 : 2011-08-02 15:54:34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与6月15日在安徽X电器购买了一部手机,7月初发现手机屏幕中央出现一块红斑,红斑且颜色越来越深,一天后就变成全黑了。第二天我去S售后维修,工作人员打开后发现显示屏后面有异样字体(2010.6.10等字样),而后给我开出“非原配显示屏,不予保修”的结论。我找X电器交涉,X调查后给我的结果是S厂家问题,现在给我维修。我在X电器买手机就图个放心,我现在买到了个翻新手机,竟然说给我维修,我对此不满,要求退货。我给12315打电话,工商部门受理后,找X电器协调,X电器竟然说不排除我私拆的可能,然后工商给我的结论竟然是“拿出我非私拆的证据”,我到哪里能拿到非私拆的证据呢?请问法律上是不是谁质疑,谁取证?为什么不要他们拿出非以次充好的证据呢?难道我买手机的时候还要当面把手机拆开验货吗?我们消费者是弱势群体,难道我们的正当权益就这样收到损害得不到伸张吗?如果起诉X和S的话有没有胜诉的可能?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是的,谁举张,谁举证。工商没有证据的情况,要求你提供非私拆的证据,属于工商违法。 2、工商只是处理买卖纠纷的一种方式,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s公司和x电器公司。

2011-08-02 16: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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