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6月进入中国人寿唐山开平支公司,直到2005年初才签劳动合同,2007年不知什么原因没给欠。本人维权意识太差,今天看到事业条例,想问还能否享受失业金,如不能,公司有责任赔偿吗?多谢
这要看你是单位的业务员还是属于内勤人员。如果是属于保险公司固定的员工,并且单位及你个人交纳了失业保险金,在你失业的时候应按法律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
2009-10-20 21:46:08
你好!律师解答如下:1、你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保险公司应按法律规定为你缴纳社保,包括失业保险;2、现不清楚你2007年之后就离开了保险公司吗?如果现在才主张权利,那就会涉及到劳动仲裁的时效问题,有可能就已过了时效;3、国家对劳动者还是着重保护的,你可找一找证据,可试着申请仲裁,现对时效劳动者仲裁时效掌握得也是各地各异,也充分考虑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毕竟你付出劳动了!
2009-10-20 22: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