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天晚上大概10点左右,给一个女的公务员发短信发了大约10条(两天晚上加起来10条),里面的内容很文明,主要讲的是大城市的发展情况问题。 但这个女的公务员,在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第二天早上直接到办公室骂我,然后偷偷的给局里面的人打报告说是骚扰。我直接被局里面的领导失职。 这个公务员算是犯了什么罪?如果是犯的罪是哪几条?我如何去投诉?
您好!您为什么有这位女公务员的手机号码?你们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要给她发短信呢?“我直接被局里面的领导失职”是什么意思? 我如果在不了解情况的前提下给你提供解决方案是不负责任的。请回复以上我的问题好吗?此外,讲几句法律以外的话:请您宽宏大量,能饶人处且饶人,暂不投诉,最好是协商解决好吗?
2011-08-02 21: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