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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助、望答复、男方多次家庭暴力、并要求女方下跪道歉?

咨询者 : qingkong - 安徽     时间 : 2011-08-04 18:16:04    状态 : 已解决



首先很抱歉打扰你的时间、但是真的很需要您的帮助、 情况是这样的、 男女双方结婚24年、有个23岁的儿子、 男方在每年都有不止一次的家庭暴力行为、对女方和子女、 女方一直忍受、知道最近一次7月31号、 男方再一次施暴过后、要求女方在娘家人向男方下跪认错、才有了离婚的念头、 男方在国营企业上班、有过七年驻守外地、在此期间、女方借债修建了房屋数间、约有建筑面积1000平方、女方一直都在做小生意,收入不低于男方、 但是现在男方经常怀疑指责女方有多名男子有染、但是、经查证、并无此情况、 男方平时频繁无故辱骂女方与子女、并且在男方的母亲和兄弟姐妹调节的情况下、死不悔改、 现在男方要求女方与子女净身出户、不许分配任何财产、 《说明下、男方的施暴行为、遭到了亲属,邻居的多次反对、 很多人愿意出庭作证、情况完全属实》 请问女方现在是否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在男方多次施暴、虐待家庭成员、有证据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请求法官多给予女方分配、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多分配的额度是多少、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赔偿、该如何走法律程序

  最佳答案

宋晓琼律师   [安徽]    18055563305

按你说的情况,家庭暴力明显,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多分家庭共有财产,可以要求70%和30%分配。你还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包括精神损害等。具体可以来电或当面咨询,本人将给予法律帮助。

2011-08-03 13:09:24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严亨春   [四川]    13547251888

是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根据现行婚姻法第39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011-08-03 08: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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