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厦经理派采购员王某采购100台空调,单价在1300元以内,王某与电器公司签订了单价为1200元,数量为100台的空调买卖合同。因市场行情变化,空调的需求量减少,商厦经理以价位太高,采购员所定合同没有征求自己意见为由拒绝收获付款。商厦经理是否有权拒绝收获付款?为什么?
因合同已经签订,商场有义务履行协议,商场经理无权拒绝。
2011-08-03 09:51:27
可以要求履行付款义务,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2011-08-03 09:53:21
无权,合同已经签订,王某作为公司的工作人员,只是职务行为,责任由公司承担。
2011-08-03 10: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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