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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公用设施被破坏。?

咨询者 : fa261496 - 四川     时间 : 2011-08-03 10:10:31    状态 : 已解决



我们是凉山州X公司的退休职工,我们的共用过道和共用厕所被单位负责人侵占。为此,我们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的判决是“涉及企业改制的问题,法院无法调整”。之后被告又侵占了我们安装自来水管、安装电线等的共用部位。破坏了我们5户退休职工的所有共用设施,还在我们的共用排水沟上、排水沟水管上修建房屋。因污水无法及时排出,致使我们的住房长期被水沟里漫出的污水浸泡。现在我们的房屋已经变为危房。无自来水食用,无照明电用,无电视看。我们是八、九十岁生活大多不能自理的老人,生活受到如此的防碍,生命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我们已向当地政府投诉了我们遭侵害的事情。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很快会对这起案子进行审理。我们非常希望能得到律师的指点。谢谢!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由于被告的行为导致你们房屋的损害,被告应给予赔偿。 2、由于经济困难的,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律师服务。

2011-08-03 10:19:56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对方属于非法侵占你们的房屋等设施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无法恢复的财产必须给予实际损失的赔偿,包括重建房屋等方式。

2011-08-03 10:21:20

李亚昆   [北京]    -

建议与单位进行沟通。

2011-08-03 10:36:34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你们的合法权利应该得到保护,其维权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九十条规定: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九十一条规定: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规定: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2、你可以到到当地的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那里的律师为免费为你办理此案。

2011-08-03 10:38:24

喻远军   [四川]    13658070317

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代理。

2011-08-04 06: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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