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原来在他的岗位上干的好好的,厂里要把他和另外7个人调到3班三到的运行里,老公不能上夜班,他有心理障碍,夜里不出门。其他的人也不同意上运行,就在企管科里跟相关领导协调,好多天都没有结果,厂里就是铁了心让这些没有背景的人去运行,老公没有办法做了件过激的行为,想不开爬烟筒去了,当时领导是同意让他还回到原岗位上去,然后让他先回家休息下,调节下情绪。我老公由于孩子太小,就请了几天假,随知道等老公再上班时,却以旷工辞退了。也没有经济补偿金,也没有陪偿金怎么的,很是意外,我们需要法律的援助。
1.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依法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你可以到到当地的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那里的律师为免费为你办理此案。
2011-08-03 10:3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