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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子14年未尽赡养养母义务?

咨询者 : fa261570 - 广东     时间 : 2011-08-03 11:57:23    状态 : 已解决



陈老太的丈夫去世,养母为养子操办婚事,找工作而分了房屋。因婆媳不合争吵,养子14年没有尽到赡养养母义务,没有来往,关系恶化。14年间经亲友3次说和不成功,养母提出解除关系,而养子反咬一口说要养养母,养母不要。请问律师:养母有权收回分给养子的所有房屋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任兆兴   [辽宁]    1339013869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二十七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 第三十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2011-08-03 16:36:08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所赠房屋收不回,但可以主张赡养费。

2011-08-04 15: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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