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因为生病请假回家,回公司后老总说要扣除工资,而且每天100元,我感觉很不公平。原因还有耽误工作,没有提前和公司请假,工作没安排说我要负责。我生病要是能提前知道我还生病干什么?我感觉很委屈,请问各位律师这样合理吗?如果我要找律师怎么找?我现在身体还没痊愈。
如果有病假条,按照病假发工资即可。
2009-10-21 13:19:48
如果你履行了请病假的手续,依法应当按病假处理的。
2009-10-21 13:36:03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