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做销售工作。由于业务客户欠公司20000多元钱。但是公司让我们员工写欠条并签署我的名字。但是我是在经手人的地方签得我的名字。同时我还有当初的购销合同复印件。以及欠款公司的清款单。请问我有偿还义务吗?现在我以前上班的公司准备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现在你很被动,建议委托律师,从证据上把关。
2011-08-03 17: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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