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一共有7个人,按照当地的政策再把我奶奶写过来就可以再领一间地基了,需要说明的是我奶奶在我爷爷死的时候就已经写在我家这边了。现在我家要去批地基,村里说需要我爸爸的兄弟签字,而我伯伯就是说要分地基的三分之一,不然就不签,需要说明的是我奶奶写给我伯伯他们家也是没的批得。我觉得这样简直就是敲诈。现在就是想资询下能不能按人口分,就是按8个人口分,再我奶奶的那份分给我爸爸 我伯伯。也就是说我伯伯分到的是16分之一。或者说我伯伯就是咬着要三分之一,那我家是不是就只能妥协,还是有什么其他的方法,望解决谢谢!
宅基地的所有权是集体的,不属于老人的遗产,你伯伯无权要求分割,你家有权要求批地,不需征得你伯伯的同意,其行为侵犯了你家获得一户一宅的权利,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011-08-04 11: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