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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东不按协商给补偿金?

咨询者 : fa261971 - 广西     时间 : 2011-08-04 11:03:21    状态 : 已解决



租金要涨,我告诉房东我将不续租,如她委托我帮忙在网上招租,来了不少看房的人。于是我们双方达成口头协议提前终止合同。时间改来改去挑了个我没空的时候,只好让母亲代替,当天结清了水电费,房东也退了1500元押金,但是原本约定好的提前半个月搬走房东会给我300元的补偿没给(月租1200),交房时双方都没有写任何凭证,唯一证人就是他们单位的抄水电表工人。随后妈妈向房东提这件事,结果房东根本不承认不说,还反倒说是我单方面违约应扣押金来威胁我,叫嚣着不怕我告他。 妈妈已把合同和所有收据、中介发票都当面毁了(房东有复件)。房东偷留的合同让水电工人抄数据后到了我这。 ·请问没有收据会不会被告没交房租?合同中一些霸王条款是否生效?比如里面要求的季交水电费实际硬是让我半年一交。 ·要是房东又把房子租给别人,应怎样处理? ·曾经要求由我自己掏钱让房东开发票,他都不同意,说他们小区很保密。一年我共交了一万多租金,没有了收据,是否能举报她偷税? ·如此无赖刻薄的房东,我担心合同还生效,丢了什么东西他们要我赔,所以今天就去外加了把锁,在他门口贴了留言,锁开了丢东西按被盗窃报警处理。这样是否得当?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可举报房东偷税漏税。 2、霸王条款经仲裁或法院确认的无效。 3、合同已经解除,房东应支付你补偿金。你对房屋并无保管义务。

2011-08-04 11:17:40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刘世宽   [江苏]    15298618256

可委托律师处理

2011-08-04 11:07:14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房东的行为属于偷税,你有权到地税局举报,追究其法律责任。 2、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你对该房屋有独立的使用权,所以你有权更换和加锁,你的行为并无不当。 3、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对于你来说是显失公平的,你有权要求撤销,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011-08-04 12: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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