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朋友向出借人借款30万,我帮他做担保。借款日期6月15日,此时夫妻尚未离婚,至10月9日,夫妻完成离婚手续。此时,我朋友作为借款人不知所踪,作为担保人,我是否可以提请起诉借款人及其妻子完成还款责任。 他妻子是否应对其在婚姻存在期间所欠共同债务承担责任? 是否可申请调查他们有为躲避债务而恶意离婚,转移资产的可能?
你好!律师解答如下:1、现行法律,你不能直接起诉借款人及其妻子,但你可以发通知给出借人借款人的现状,并明示若出借人怠于行使权利,你将终止保证责任,催其尽快起诉;2、其妻子应作为被告。
2009-10-22 07:10:18
1 。他妻子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借款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2 。如果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离婚后的妻子应该承担一半责任。 3 。如果是离婚躲避债务,你可以诉讼。 4 聘请律师参加,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2009-10-22 10:31:53
您好: 如果您朋友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妻子应当承担还款责任。如果他是离婚逃避债务,建议您起诉。
2009-10-26 10:0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