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是军人,我随军没有工作,一直在家照看小孩, 我个人没经济来源,一直寄住娘家,由于性格不合,我们决定离婚,目前有一处房产,未还清贷款,价值五十多万,存款若干元。现在双方同意离婚,由于我身体不是很好,今后也许可能再要不上小孩,我想请问各位律师,在这一场婚姻中我能得到些什么?离婚后他转业得到的费用还有我的份吗?如果彼此开的条件双方都不认可,想一直耗着,我们这样分居几年能离吗?我能得到属于我的一切吗?
1、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 2、如有一方面达不成协议的,应到法院起诉离婚。 3、婚后取得的收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房屋、存款均为婚后取得的,则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分。 转业费用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转业费用×[结婚时间/(70-入伍时年龄)] 4、感情不和满2年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法院可据此判离。
2011-08-04 14:37:45
有首歌曲叫爱情买卖,其实婚姻也不是买卖,你在离婚中能得到什么,要依据你的情况和法律规定,如你上所说,你可能会得到小孩的抚养权,财产平分,转业费你可以得到一部分。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张绍兵律师:13879156295 QQ:893788238 邮箱:zsb890604@126.com
2011-08-05 09: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