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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四级?

咨询者 : fa262102 - 湖北     时间 : 2011-08-04 15:36:31    状态 : 已解决



我于2006年因公受伤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工伤四级,单位给了我一次性赔偿,于2010年3月办理了退休。请问您;2006年至2010年单位要不要给我工资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可以按照原来的工资要求支付。

2011-08-04 15:42:17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因构成四级伤残,如一次性赔偿不包括伤残津贴的,你可以要求06年至10年期间的伤残津贴。

2011-08-04 15:55:14

吴荣克   [湖南]    15074600747

工伤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依规定应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和护理待遇,《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规定四级伤残职工没有退出岗位,应该领取什么待遇,如果你在工伤后在单位继续上班,为社会创造财富,精神应当予以鼓励,但是你也无法与健康身体的工作状态相比,单位可以酌情补助相应的工资待遇也是和合理的。

2011-08-04 16: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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