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纺织企业的员工,1990年来该单位工作,该单位2004年改制,单位当时补偿金未付,我继续留用在新单位,现在合同是一年签一次,只签一年,我合同是今年10月份才到期,我原来合同约定是上长白班,现在单位安排让我换岗上三班倒,否则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我当时是长白班才签一年合同的,请问我该怎么办?按劳动法规定单位应怎样补偿?麻烦了,不胜感谢
工作时间属于双方协商范围,单位单方变更的你有权拒绝,单位因此辞退你的属于违法辞退,单位应支付你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2011-08-04 16:3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