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住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几年前村里面从新量了房屋占地面积,而且按照自己量的数据,发了一个新的房产证,但是新发的房产证比我家以前的房产证上的面积小。(没有把我家4米宽的走道算上)村委会解释说,所有的走道都是国家地,不能算我家的。但是我家以前的房产证上那块走道是我们家的。我想问问,能不能要求村委会更改房产证。
村委会无权颁发、更改房产证。由土地、房屋行政管理机关负责。
2009-10-22 14:58:10
(1)国家法律对农村宅基地规定比较少,不仅走道是国家的地,农民拥有的农村宅基地也是国家的地,农民拥有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2)您说的走道如果是公共道路应当不算在您家宅基地面积内,如果是您家的自行道,或道路在您家院子之内,则应当算作您家宅基地的面积。 (3)如果很久以前是您家宅基地,近期才算做公共道路,那应当给与相应补偿或在补给相应面积的宅基地。 总之如果遇到拆迁宅基地补偿可能不少,希望您尽量争取这块走道面积。以上意见您供您参考。
2009-10-22 16:04:23
过道要是公共交通行走的地的话,一般该使用权是不会给你的,要是你们家自己行走的道的话,而且,以前也是登记的你家的话,是可以要求的。
2009-10-22 17:29:42
可以要求村委会更改房产证。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09-10-23 13:23:14
如果登记有错误可申请变更的
2009-10-27 21: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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