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个子女,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子有多处房产,经济条件也很宽裕,女儿经济状况比较困难,没有房产。我想把我的房产留给我的女儿,能不能让我儿子写一个字据,写明他主动放弃继承我的房产,让我女儿继承我的房产。这样做能不能保证在我过世后我女儿能够完全继承我的房产,而我儿子不会跟我女儿争夺我的房产?这样做有没有法律效力?是不是跟我自己立遗嘱有同等效力?如果我儿子反悔,这个字据对我儿子有约束力吗?谢谢!
你好!律师解答如下:1、你的房产是否是你完全产权?2、假设自己现一人,对房产有共同产权的配偶去世,那么,作为继承人的儿子在该房产上因继承去世配偶的相应份额,而成为房产部分份额的权利人,即使你立遗嘱也只能处分你所有的份额,你儿子的份额处分,他有异议就是无效的;3、现有状况下,你能说服儿子同你一起到公证处作一份“放弃继承公证书”,将该房产上其相应的份额放弃,这样,该房产上就只有你和你女儿的份额了,你再立遗嘱就会彻底将该房产留给你女儿了,你为儿女的良苦用心也就实现了!
2009-10-23 09:09:11
可以办理遗嘱公证或见证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09-10-23 13:2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