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各位的关注,我老家在山东,现在厦门买了一套房子,想将小孩子的户口迁过来,第一胎是个男孩,第二胎是个女孩,因为计划生育的问题,当时将女儿的户口挂在岳母名下,户口当时已经下来了,现在想将女儿的户口也迁出来,请问通过哪种渠道可以解决? 目前的问题是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知道情况后,说要交第二胎的罚款,并说如果不交罚款,要将女儿的户口销户,请问这样子做合法吗? 正当的程序该如何办理,罚款能否不交啊! 多谢了
你好!律师解答如下: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但女儿的户口既然已办理,现在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因未能缴纳罚款,就将其户口注销的,这种说法是不合法的。具体到你的情况:1、你所说的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是指山东的,还是福建的;2、既然女儿户口已在你岳母名下,你在福建的房子以你岳母的名义购买不就可以了,你可权衡下面两种方式:A、交罚款;B、房子先登记在岳母名下,哪个更有利?3、如果你不着急的话,时间能解决一切,待下次人口普查时,有可能从政策上较易处理一些。以上建议,供参考。
2009-10-23 13: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