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先生都是中国人,如果我们离婚,婚后我名下国外购买的房子,怎样分配!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6、27条的规定,如在国外无共同居住地的,应适用我国法律,而适用我国法律,则国外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协商的,应平分。。 2、附:第二十六条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第二十七条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2011-08-08 16: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