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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遗产继承的咨询?

咨询者 : fa263564 - 辽宁     时间 : 2011-08-08 15:48:38    状态 : 已解决



弟弟因交通肇事意外去世,不敢告诉我们年迈的父母.至今不能确定逃逸的肇事车辆及肇事司机是谁.弟弟留有一处房产,没其他财产.弟弟有一女,现20周岁,已工作,但离婚时法院判给她母亲,弟弟离婚后一直单身.离婚书只表明房产归弟弟所有,没有其他内容表明将来房产的归属.为处理弟弟善后的事都是我们拿的钱.我们想将弟弟留下的这处房产卖掉,继续用于弟弟安葬费等支出,如有剩余移交给她女儿,请问:1、按照婚姻法、遗产继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弟弟生前的女儿有没有继承其财产的权利,如有,继承财产的比例是多少?2、卖房时需不需要弟弟的女儿签字同意?3、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李亚昆   [北京]    -

你弟弟生前的女儿有继承权,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人数,均等继承。需要他女儿签字。

2011-08-08 16:09:21

刘兆才   [辽宁]    13309806636

同意李律师的解释,补充一下,均等分配遗产应当将丧葬的费用去除。

2011-08-09 10: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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