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18岁了。。准备上大学。。有人跟我重名,而且名字太难听,没点文化气息,所以极想改名字!!!刚去行政服务中心问过。咨询台的人说理由不充分不能改,最重要是出生证不能改。想问一下出生证很重要吗?为什么那个不能改,名字就不能改?还说改名后,之前的名字不会作为曾用名写在户口本上,这是骗人的吧?公民不是拥有姓名权吗?改名不是我的权利吗?还有那个什么改名申请表是在当地派出所拿还是在行政服务中心拿的啊?还有那个什么证明是证明有我这个人?需不需要复印跟我重名的人的身份证的啊?还有改名需不需要钱啊?需要的话要多少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