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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借款?

咨询者 : fa213507 - 湖南     时间 : 2011-08-09 20:45:20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本人于三年前借给同村的居民二十二万元整,并当场打下借条,借息为三分,借期为半年。不想,借款人于借期刚到四个多月的时候突发疾病死亡。之后,向他的老婆多次讨要借款,拒付,没有结果。没法,于去年下半年到当地法院起诉对方,年底判决,胜诉。今年向法院申请执行,期间多次向法院提供对方的不动产证明,可至今没有结果。请问,我该怎么办?????????这样的法律公平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吴远国   [重庆]   

如果提供是相应的财产线索,受理执行法院不执行。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向受理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2011-08-08 23:55:24

梁英纳   [湖南]    13007389312

继续向法院追讨,或向上一级法院申请

2011-08-09 10:37:25

李协华   [湖南]    13237360180

如果你提供的不动产证明是指住房,在被申请人没有其他住处时法院是不能执行的。如果不是,在六个月后你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

2011-08-09 15:28:42

陈平凡   [湖南]    13397516088

你好,建议你保留相关证据,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11-08-10 10: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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