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与其前妻离婚时在协议中约定:我老公单位集资修建的房屋(我们现在居住的房屋,并且我们结婚后还共同偿还了余下的货款)以后由他们共同的儿子继承产权。 我想请问:我有权和他的儿子共同继承该房屋吗?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1、该房屋若在你老公与前妻离婚时已确权登记在你老公名下,离婚协议中对该房屋的处分是有效的;2、婚后你俩还贷,只是以共同财产支付你老公婚前的个人债务,对该房产不会产生权利;3、在该房产发生继承时,因你在婚后以与老公的共同财产还贷,对该房产的保值增值有益的话,可以由你老公的儿子予以适当补偿。
2009-10-24 16:33:05
1、房屋应按协议由你老公与其前妻的儿子继承; 2、你与老公共同偿还的贷款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将来继承时,继承人应偿还你们共同还贷的部分款项及相应的利息。
2009-10-24 17:2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