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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可以和老公的儿子共同继承房子的产权吗?

咨询者 : fa107842 - 四川     时间 : 2009-10-24 15:33:09    状态 : 已解决



我老公与其前妻离婚时在协议中约定:我老公单位集资修建的房屋(我们现在居住的房屋,并且我们结婚后还共同偿还了余下的货款)以后由他们共同的儿子继承产权。 我想请问:我有权和他的儿子共同继承该房屋吗?

  最佳答案

苏村野律师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1、该房屋若在你老公与前妻离婚时已确权登记在你老公名下,离婚协议中对该房屋的处分是有效的;2、婚后你俩还贷,只是以共同财产支付你老公婚前的个人债务,对该房产不会产生权利;3、在该房产发生继承时,因你在婚后以与老公的共同财产还贷,对该房产的保值增值有益的话,可以由你老公的儿子予以适当补偿。

2009-10-24 16:33:05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   

(1)该房产对于您来讲属于婚前财产,故属于您老公的部分,可以有他们共同的儿子继承,您老公同其前期的协议有效。 (2)您及现在老公共同偿还的贷款应从房产中扣除,即该偿还的贷款属于您双方婚后共同财产,不应有他们共同的儿子继承。

2009-10-24 16:05:51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你们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你有权分割。

2009-10-24 16:12:14

冯军   [河北]    15200001180

1、房屋应按协议由你老公与其前妻的儿子继承; 2、你与老公共同偿还的贷款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将来继承时,继承人应偿还你们共同还贷的部分款项及相应的利息。

2009-10-24 17:27:42

喻远军   [四川]    13658070317

配偶有法定的继承权利。

2009-10-25 09: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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