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八月八日借人家16.7万元人民币,有欠条,欠期一年,现在到期了,可人跑了,在我们的本地有一套值钱的房子,可是在2011年7月他已经把房子过户给老婆的弟弟,请问我该怎么诉讼,在今年把房子转掉有用吗,回复江朝富15857063329
你可以起诉他要求偿还你的借款,并且行使撤销权,撤销他们之间的买卖,将房子抵债。 撤销权只有一年的时效。你应尽快起诉,行使撤销权。 本律师作为合同与债权债务纠纷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合同纠纷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2011-08-09 10:3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