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95年过世,无遗嘱,达成遗产分割协议,未公证,房屋归我所有但未过户。现在我想房屋过户,需要公证,奶奶去世,爷爷老年痴呆无法辨识自己的行为,父亲的兄弟姐妹互相推脱不愿去公证处签字。我该如何解决,有诉讼以外的解决方法吗?如果要诉讼我的胜算有多大,遗产分割书还有效力吗。 补充:1、遗产分割书中把我的名字写错了 2、在分给我的房产中有16平米的公房面积是爷爷给的,父亲的兄弟姐妹可以反悔吗
1、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无遗嘱的,应由所有继承人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如当时所有继承人都参与遗产分割处理,并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遗产分割协议有效。 名字写错了,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2、你爷爷同意给你的,且你爷爷当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他人不能反悔。 其他人不配合处理的,你有权依据遗产分割协议诉讼解决。
2011-08-09 09: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