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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分?

咨询者 : fa263935 - 山东     时间 : 2011-08-09 13:46:47    状态 : 已解决



我和丈夫96年结婚,婚后两年因赌气办理了离婚手续,孩子判给他,但孩子就是我的命,割舍不下,还有感情,所以还在一起同居,我在家相夫教子,干些散活,贴补家用,到2011年初四.偶然发现他搞女人.挽留不住他心,只好离婚他打欠条大房有我一半.现在他让我和孩子净身出户。我告到法院,要求:把小房子给我或大房子给分我们其中一人并找对方差价。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李亚昆   [北京]    -

你们已经在98年办理了离婚。但是你们之间有协议,可以按照协议主张自己的房产。

2011-08-09 13:35:30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1、已经办理离婚的,不再是夫妻,属于同居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 2、婚前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之前未分的,可随时要求分。 同居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分开时有权要求分。 双方对财产分割进行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待房照下来再办理过户手续。

2011-08-09 14:46:29

孔民   [北京]    13121576936

离婚之前的财产,属于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你可以要求分割,有协议按照协议分割;离婚之后属于同居关系,你可以要求分割属于你的财产。

2011-08-09 15:02:37

徐丰伟   [山东]    15552558007

你们婚后至离婚的期限内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后的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属于你本人的那一部分财产,他给你打的欠条应该是有法律效力的

2011-08-09 16:41:36

于家亮   [山东]    13780766189

协商不成的,起诉解决。

2011-08-09 20: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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