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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主的责任与赔偿(续)急?

咨询者 : fa107882 - 江苏     时间 : 2009-10-25 07:36:13    状态 : 已解决



各位律师好,昨天我提问过一个问题,今天我想再咨询一下。大概情况是这样的:我爷爷今年70岁,是一名帮人家盖房子的小工,10月1日在帮一农村民用房递瓦给大工时从楼顶(两层楼房)摔下来头部重伤过世了。该房主的房子屋架很陡,连四五十岁的人都不敢上去(我亲戚也在那做过木工,从他口中得知),且没有搭脚手架。我爷爷所在的包工头没有建房资格证,也没有跟房主签任何合同。房主给过负责建筑安全的人300元(算是保险一类的,不过没有效),而且参与建房指挥之类的。【房主原来跟包工头说让包工头跟我家调解,他跟包工头打官司。现在我家准备向法院起诉,他要求在起诉前跟他私下调解,如果调解好了就不要把他家告上去了,只要告包工头,在私下调解过程中,他说出1.5万,请问是不是不能接受?最少多少能接受?】请认真回答此问题 急需此问题的答案

  最佳答案

苏村野律师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一、在本案中,包工头应承担赔偿责任,房主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此类诉讼实践中都把两人一起起诉,这样事情才能查清楚,即使不起诉法院也会依职权追加被告的;三、前已述,包工头的责任是基础,房主是连带,房主会以包工头的标准连带,你与包工头的调解姑且不考虑是否有效,将可能降低整个赔偿的标准;四、赔偿中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5万元肯定是太少了,标准应为6万元左右,协商时可考虑对方能力适当降一些,就是接受的标准了。以上建议,慎虑!

2009-10-25 07:54:11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唐康   [吉林]    15543140357

根据当地基本生活标准决定。

2009-10-25 08:17:53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1.5万的赔偿数额太低,建议不能接受应在5万至10万之间确定。

2009-10-25 1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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