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本人于7月8日去一家公司实习。开始招聘时,招聘海报上写明一个月2100元。本人7月4日去面试时,对方负责人说明一天70元的工资(其中10元为伙食补助),一个礼拜可以休息2天,休息时间不一定在周末。现在实习结束,他们却以每天60元打发我。当时我要求签协议,他们当时也答应了。可后来一直没签协议。请问这样的案例可以立案吗?事情不大,但希望对方给个说法。本人为在校学生。
你与用人单位为劳务合同纠纷。
2011-08-09 16: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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