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一下我2005年10月份买了一套住房,房产证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当时房款是92000我的父亲给了我38000我自己出了20000,我又像我自己的哥哥借了10000,我老公呢就问他姐姐借了30000,我们是2006年10月份结婚的,婚后借我哥哥的钱给还了,也还了他姐姐的钱,现在我老公要和我分开,要我把房子给卖了,把钱一人分一半,他这样说有道理吗,还给他姐姐的钱还给了1500的利息。现在房价涨了他说他借的钱也要涨,这房子他有没有份,请律师给予反指导,谢谢。
婚前取得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你买房时与他姐姐之间形成的是借款关系,因此,你老公无权主张房产。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你们之间另有协议约定房产归属问题,按照协议的约定处理。
2011-08-09 16:3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