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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纠纷?

咨询者 : fa107904 - 广东     时间 : 2009-10-25 11:47:47    状态 : 已解决



我家经营五金小百货,种类繁多,电筒也是其中一种,上个星期突然收到东莞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要我们下个月去法院开庭。内容是厦门某公司起诉我们经营的某种电筒侵犯了他们的专利,电筒类的产品我们都是来自一个供货商,我们也不知道那种电筒是侵权产品,而且半年来销售也不过10支左右,有供货商的送货单和宣传手册,我想知道需不需要请律师,还有请律师写申诉是不是可以解决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1。既然已经被法院通知开庭了,就应该积极应诉,否则会面临败诉承担责任的风险。 2。你们没有侵犯专利权的故意,是供货商的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0-25 11:53:54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你是否知道电筒为侵权产品而经营,都构成侵犯知识产权,即侵犯专利权。不是故意、数量少是减轻民事赔偿的情节,不是免责理由。你应当积极应诉,请律师撰写答辩状,以避免更大的被动。

2009-10-25 11:5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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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人许可的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最好找律师帮您解决。

2009-10-25 11:59:18

沈建魁   [广东]    13760769768

建议你搜集有关证据积极应诉,委托律师协助应诉相对较好。

2009-10-26 15: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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