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道路无故被民政局命为市政路,对于小区道路突然被命为市政路。小区业委会及部分业主先后到市民政局、市建委信访办等部门了解情况。民政局提供不出小区道路被命为市政路的任何规划依据。在没有落实小区道路面积产权归属,在没有任何规划依据的前提下,市民政局便把小区的道路命名为市政路。为此广大业主对市民政局的命名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表示强烈质疑和不满,认为我们的共有财产受到侵占。 为了弄清楚小区内部道路面积产权归属,分别到规划档案馆和国土资源局查阅小区红线图,经过查实足以证明小区道路面积确确实实在小区红线图范围内。 由于市政路的产生,小区不能够封闭起来,小区内治安很混乱。出租车在小区内乱穿,老人孩子经常被来往出租车刮,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随意出入小区,每天都有敲业主家门送广告卡片的等等,影响到了小区业主的安定生活。 按照购房合同以及规划图纸,红线以内的小区面积由全体业主按公摊面积购买,参照现在房产价格,小区全体业主损失巨大。 什么是“市政路”? 市政路应该怎样产生,作为老百姓应该怎样维权
你好!S律师建议如下:民政局作出命名“市政路”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作为受到侵害的业主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以民政局为被告,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2009-10-25 13:4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