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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遗嘱的写法?

咨询者 : 5296bing - 广东     时间 : 2009-10-25 15:17:05    状态 : 已解决



我的儿子和我的媳妇欲购买一套商品房,他们问我借钱交首期款,并写下借据,借款人签名是同时签了我儿子和我媳妇的姓名,但没有写明何时还款。现在的问题是,(1)如果我一旦去世,我这张借据是否作废?(2)如果我一旦去世,我想把这张借据的钱只归我儿子一人所得,也即是说,当我去世后,不论何时,不论任何情况,我媳妇都欠我儿子50%的首期款,我这张遗嘱该如何写?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刘家人   [河南]    13598216005

1 。你的借据不作废。 2 。同2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人,自己直接写明真实意思,自己签名加印。 3 。同时写明立遗嘱人及基本情况。 4 。证人签名盖章。 5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0-25 15:35:13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1,解决作为有效的书证,在你去时后不能作废,该债权在你去世后成为遗产;2,遗嘱应首先写明债权(借据)发生的时间、数额、债务人的姓名,然后写明该债权其中的百分之五十(即你儿媳所欠的债务数额)在你去世后由你的儿子继承,他人不得干涉。遗嘱应当由你本人亲笔书写、签名、按手印,最好是办理公证。遗嘱应当将借据作为附件。 沈阳赵律师。

2009-10-25 15:49:45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一、你的借据并不会因你离世作废,但发生争议的诉讼时效为借据订立之日起20年;二、遗嘱具备法定的形式(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即具备法律效力;三、遗嘱中明确自己离世后该借据的权利赠与你儿子个人,其中借据50%款项债权因混同而消灭,你儿子因受赠享有另50%款项债权,而债务人为媳妇个人。 任何法律事件都有其特殊性,具体问题、细节问题、操作方案与策略可通过将详细资料发至我的邮箱(sucunyelawyer@163.com)或电话(13884799368),进一步解答交流,而更可靠,更有针对性为宜。

2009-10-25 16: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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