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弟弟,今年5.1结的婚,但是婚后女方母亲一直乱出主意,让她女儿住在家里,还让我在外打工的弟弟回家去工作,实际上家里也没有合适的工作,(原因是他们家里3个女儿没有儿子,就想让我弟弟随时在家帮他们干活每次让我弟弟去他家)我弟弟在结婚前家里盖房子和结婚借了打工8万块钱,现在他们说我爸妈结婚前跟他们说不用他们还,这个理由不让我弟弟偿还,非得说让我爸妈还。还挑唆她女儿跟我弟弟吵架,说日子没法过了。现在我弟弟本人也知道他们家的意图,而且如果跟她女儿好的话就得回家去,还得一点债不管还。最终的意思是我爸妈最后就别管了。我弟弟特别生气,自己要承担一部分债务。而且又考虑以后女方母亲还一直会纠缠下去,以后的日子确实也比较困难了。而且女方结婚后也天天住在他母亲那里。现在他们让我弟弟把当时陪嫁的一台电脑和一台电视都让退回去。请问当时他们跟我们要的4万彩礼,和一万的黄金,那些钱能不能让他们退回来。女方母亲现在想耍赖。请问他们应该退或者怎么能让他们退回彩礼钱
您好! 下列三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 2婚后未在一起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导致婚后一方生活困难的。
2011-08-10 10:4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