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是山东东营的一位车主,在7月12日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对方腿部骨折,住院期间我垫付2万多元。7月27日我收到交通调解法庭的起诉状,并把我方车辆保全,7月28日对方出院。但是到今天(8月10日)仍然不开庭。 问题1、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一般多长时间开庭?因为我的车一直在交警那边压着,不能修车,所以很急。 问题2、再就是我垫付的2万元钱什么时间能拿回? 问题3、我的车当时是贷款买的,所以保险挺全的。这种情况下我需要交多少钱才能提出车来?是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我的车是捷达,车价7万元。
1、法院的程序 简易庭一般三个月,普通程序一般六个月,但是鉴定时间不计入审限。 2、关于垫付的两万元,要看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可能由你来赔偿,但因为你的车辆有强制险和商业险,这部分待判决后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 3、对方保全车辆,要交纳担保金,如果你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2011-08-10 11: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