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打工仔,于2011年6月8日进入芜湖一家公司工作,至7月30日离职,现老板以忙为由拖欠工资未付。我承认我也有不妥的地方---未书面提交辞职报告,于7月30日晚电话通知辞职。只因实在受不了该老板的一些经营理念。未签劳动合同,所以工资亦没法书面体现----当时有会议记录,但我肯定该记录已被销毁。不过当前他亦在某网站招聘同等职位,有工资显示。另:在我辞职后,也有众多同事辞职,均未发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办?恳请帮助!致谢!
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2011-08-10 15: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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