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开车撞了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太太,事故发生后,立即送到医院,当时那个老太太一直处于昏迷状态,隔了五六天,那个老太太死了,但是那个老太太属于逆行,从拐弯处冲出来的,当然,这个费用问题保险公司给报一部分,但是得自己先垫付,可是听别人说不能垫付,垫付的越多,赔偿的越多,那么到底是哪一方责任更重呢?或者说我们应该赔偿多少呢?希望尽快回答,谢谢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1、交强险应先予以赔偿(120000元限额内);2、其他不足部分自己应赔付,再到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理赔;3、最起码你朋友应承担主要责任,不应低于80%赔偿责任。
2009-10-26 09:33:44
你好: 一、责任认定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及办理的经验,一般情况,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即使行人一方存在违章行为,但为了保护弱者的行人,认定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的可能性很大。也就是,行人次要责任,机动车一方主要责任。 二、刑事责任问题。如果认定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的,并导致一人死亡的,那么构成交通肇事罪。 三、民事赔偿问题。赔偿的数额,需要根据最后的责任比例、受害人年龄、户籍等等情况详细计算。 如果需要帮助,请电话咨询或登录吉林交通事故律师网【ww.jilin122.com】
2009-10-26 18: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