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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咨询(离)?

咨询者 : chk704 - 浙江     时间 : 2009-10-26 12:01:17    状态 : 已解决



一起生活了2年了,就在半年前办理了结婚证。在两人认识之前女方就有了孩子,这孩子不是男方的,一直由女方父母待养。离婚的原因是男方在网上和一女的有暧昧,并没有发生肉体上的关系。吵着要离婚后,女方要求对男方一定的补偿,需要8万。可男方没有任何的家产,两人多是在男方父母那里工作,两人也并没有任何的积蓄。男方父母也不知道女方有了孩子,一直满着。女方为男方打过3次胎,请问女方提出的要求在法律上能行吗?,还有孩子能否有补偿。男方说不给可以吗?

  最佳答案

殷国丰律师   [北京]    13611365654

女方提出的要求在法律上不会获得支持。男方在网上和一女的有暧昧,并没有发生肉体上的关系并不属于法律上规定的过错情形,不属于过错赔偿的范围。女方的孩子既不是男方的,也未与男方共同生活,不属于继子女,无权利主张依据。两人离婚不会牵扯到父母的家业。

2009-10-26 12:13:36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女方的补偿请求数额过高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孩子与男方无关,当然也没有补偿;若有补偿得找有关系的人补偿。

2009-10-26 12:01:56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女方提出的要求过高,法律不能支持。孩子属于女方,男方不存在补偿问题。

2009-10-26 12: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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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补偿没有法律上的依据,离婚也不会牵涉到父母的家业

2009-10-26 16: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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