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生活了2年了,就在半年前办理了结婚证。在两人认识之前女方就有了孩子,这孩子不是男方的,一直由女方父母待养。离婚的原因是男方在网上和一女的有暧昧,并没有发生肉体上的关系。吵着要离婚后,女方要求对男方一定的补偿,需要8万。可男方没有任何的家产,两人多是在男方父母那里工作,两人也并没有任何的积蓄。男方父母也不知道女方有了孩子,一直满着。女方为男方打过3次胎,请问女方提出的要求在法律上能行吗?,还有孩子能否有补偿。男方说不给可以吗?
女方提出的要求在法律上不会获得支持。男方在网上和一女的有暧昧,并没有发生肉体上的关系并不属于法律上规定的过错情形,不属于过错赔偿的范围。女方的孩子既不是男方的,也未与男方共同生活,不属于继子女,无权利主张依据。两人离婚不会牵扯到父母的家业。
2009-10-26 12:13:36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女方的补偿请求数额过高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孩子与男方无关,当然也没有补偿;若有补偿得找有关系的人补偿。
2009-10-26 12: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