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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提供的住房(租的房)问题,亲人能否同住一间??

咨询者 : fa107974 - 上海     时间 : 2009-10-26 13:20:26    状态 : 已解决



事情的概况:一打工的朋友在上海工作,住在他哥哥住处,此二室一厅的房子是哥哥公司租的(租房合同是公司和房东签的),其哥和哥的一同事各住一间,他跟哥同住一间,弟后来住进时没跟房东打招呼,之后房东说如果弟弟长期住的话要收取一定的租金。 问:弟的行为是否是法律意义上的转借;房东收租是否是变相转租(如租房合同上未约定住的人数);如果弟要交租的话衍生出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哥的爱人和孩子来住,是否也要交租? 请各位大律师不吝赐教,谢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1、租房合同中并未限制租住的人数,因此,房东收取租金是不对的;2、不涉及转租的问题。

2009-10-26 12:48:58

范嬛菁   [上海]    13901616841

这需要得到单位和房东的同意。因为租赁合同是单位与房东签的,租金是整套房屋的费用,房东再另外向你朋友收取租金的话,则侵犯了单位的权利。现在,如果单位同意你朋友居住的话,因实际使用人增加了非单位的职工,假使合同中明确了房屋使用用途为职工宿舍,那还需要得到房东的同意。

2009-10-26 12:53:13

刘家人   [河南]    13598216005

1 。看公司与房东的合同内容。 2 。如果没有人数限制,不应该再交。 3 。如果有,则应该考虑。 4 。另外看公司租房是用途是否有限制。 5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0-26 14: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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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公司同意,其租赁合同上又没有明确约定只限定某些人居住的话,房东是没有权利加租的

2009-10-26 16: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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