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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纠纷?

咨询者 : fa264662 - 江西     时间 : 2011-08-11 09:41:56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别人欠了我钱50万我向公安机关报案了,对方要判多少年,还有就是我的钱有没有机会追回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李亚昆   [北京]    -

是否存在诈骗行为,如果只是借款,属于民事纠纷,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对于财产线索应由你来提供。

2011-08-11 10:07:08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如果你们之间只是属于借贷关系,本案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是不会追究其其刑事责任的。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即可。 2、如果对方涉嫌诈骗,你有权要求法院追究其诈骗罪的责任,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2011-08-11 10: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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