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在用人单位不支付我工资后 我去当地 劳动部门申请立案,到裁决结果下来。 对方不服判决,又到当地法院在起诉。 长达半年多在此期间发生了一定的财路费用。 我想知道在打管事的期间,算不算拖欠工资补偿时间之内? 可不可一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在打官司期间,你和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存在的,单位有义务正常支付你工资,直至判决解除劳动关系之日止。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申请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金。
2011-08-11 11:09:30
要看 案情
2011-08-11 14:57:17
你好! 在此期间单位应当支付你工资。
2011-08-21 20:05:44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