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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名大学生,把人打伤了?

咨询者 : fa107998 - 上海     时间 : 2009-10-26 14:43:26    状态 : 已解决



我把别人打伤,导致耳膜穿孔,已经医好,赔偿完医疗费后.伤者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等10万,这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这数额是不是过大?我应该怎么做?假如我不同意伤者要求,案情转交到法院我将得到的是法律的什么制裁?会判几年刑?成心请求律师帮忙解答````谢谢!!!急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对方被鉴定为轻伤的情况下,你可能被判处三年及其以下徒刑、拘役、管制或缓刑。你应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积极进行赔偿,以减轻刑罚。

2009-10-26 15:01:45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你应积极赔偿,避免承担刑事责任。该伤情已经构成轻伤。10万元的赔偿额的确高一些,应妥善协商解决。

2009-10-26 15:53:15

刘家人   [河南]    13598216005

1 。故意伤害罪。 2 。你已经赔偿,可以从轻处理。 3 。刑事案件不赔偿精神损失费。 4 。你可能被判缓刑。 5 。聘请律师参加诉讼。

2009-10-26 16:09:25

李红伟   [辽宁]    13009422535

您好: 要根据被害人的伤情来确定您具体具体的量刑情节,对方要求赔偿10万的确过高,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

2009-10-26 16:35:57

任济舟   [上海]    15316556340

你可以不同意赔偿,对方如果要赔偿需要通过法院判决赔偿,建议聘请律师处理可以将赔偿额降低。

2009-10-27 17: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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