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我的大拇指被裁线机夹伤,大拇指骨折 指甲没了。 是2个月前的事情,我到厂里去要个说法 他们说我没有工伤鉴定,没办法进行赔偿。 我在医院治疗的 病历卡 拍的片子 都在。 请问这可以评上工伤吗? 应该是几及的? 应该怎么赔偿? 赔偿多少? 求好心人 为我解答!!!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属于工伤。 2、单位在出事后未申请工伤认定的,你有权权在出事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 根据伤残等级要求工伤待遇。 3、单位未交社保的,由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单位已交社保的,由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 4、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
2011-08-11 14:55:11
构成工伤,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然后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工伤赔偿。用人单位不申报的,你自己可以申报。
2011-08-11 13:5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