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事业单位工作,一年前右手及右肘工伤。现正在治疗创伤性关节炎。请问期间工资待遇应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2011-08-11 21:47:12
属于因公负伤,由单位承担医疗费等实际费用,工资正常发放。
2011-08-12 12:06:39
你好! 工资待遇正常发放。
2011-08-21 19: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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