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年前,我妹妹18岁,她到我姑姑家玩的时侯分几次偷走过价值600-800元的财物,被发现但没追究,不了了之,同时她到我小姑姑家玩、住的时候也盗窃过财物,价值100元左右,我姑姑们不打算追究,她的行为是够还构成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才能构成盗窃罪。
2011-08-11 21:24:32
您好:盗窃亲属家的财物,数额小的,一般不予追究。
2011-08-11 22:07:01
不会了
2011-08-11 23:11:32
已过六七年,已经过了追诉时效,不会被追究盗窃罪。
2011-08-12 09:37:34
不涉嫌盗窃罪。
2011-08-12 11:59:58
你好! 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2011-08-21 19: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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