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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订钱,签合同后,卖方不想卖了,如何赔偿??

咨询者 : fa108031 - 天津     时间 : 2009-10-26 20:14:11    状态 : 已解决



卖方在正在办理私产房期间,我与其签订了购买合同,并交纳一万订金,要等到房产证下来再办理贷款,评估,过户等手续,但一个月后,卖房房产证下来了,想违约,不卖了,而合同里只说退回订金,合同就自动解除,请问,我要就想买他的房子,如果起诉,能成功吗?或者是他还有什么违约赔偿金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卖方就是想解约,你只能向他主张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要求其赔偿信赖利益损失。

2009-10-26 20:19:06

袁晓东   [北京]    13521853315

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一般会得到法律的维持,在合同能履行的前提下合同解除权将受到严格的限制,你可以在掌握一定技巧的情况下,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

2009-10-26 20:32:32

冯军   [河北]    15200001180

1、你们的合同是有效的,应该履行合同,就是说:对方应当把房子卖给你而不能任意毁约; 2、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 3、为防止对方在诉讼期间将房屋过户给其他人,你应该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措施,暂时冻结该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

2009-10-26 21:16:24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对方违约,你可以起诉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把房子卖给你。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0-26 21:22:21

周奕凯   [天津]    13312023837

1、可以起诉对方违约,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2009-11-01 19: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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