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所住房,房子都在父亲名下,儿子的住房由于父亲欠债抵押给别人,那么如果没能力偿还这笔债务了,对方能否申请法院将此房拍卖以用于还债?儿子成家了,跟妻子以及小孩3个人住这里。听说有这么个说法:儿子的住房虽然是属于父亲名下,但儿子已经成家,此房就属于赠品,法院不能随便拍卖,不知道此说是否属实?
房屋属于生活必须品,即使抵押给别人了,也不会轻易的被拍卖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0-26 21:16:45
1、债务到期不能偿还时,债权人有权拍卖该房屋并用所得价款用于还债; 2、房屋被拍卖后,如新房主同意,你可以承租该房继续居住; 3、“儿子的住房虽然是属于父亲名下,但儿子已经成家,此房就属于赠品”。这种说法不对,没有法律依据。房屋属于不动产,其权属以登记为准。
2009-10-26 21:3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