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单位辞职20天后因为急事要突然走,也不算是突然,因为之前5天已向部门主管提出过提前走。但要走那天部门主管不批我走,我拿不到工资的情况下走了。现在都过了一个多月,我剩下的1个多月的工资还没发给我。请问我这样算不算自离,还能不能拿到我应得的工资?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2011-08-17 10: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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